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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被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法院下达的《通知书》。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莱山区人民法院已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并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相关进展详情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2022-048/049/059/065/066)。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程,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

  2020年11月11日,台海集团债权人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台海集团破产重整,2020年11月30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由莱山区人民法院管辖,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台海集团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相关进展情况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2021年3月13日、2021年5月25日、2021年9月11日、2021年12月3日、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1-023/045/061/082、2022-027)。

  截至报告披露日,台海集团的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变动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程,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2020年11月2日,烟台台海核电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2020年11月19日,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烟台台海核电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相关进展情况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0日、2021年3月8日,13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9月11日、2021年12月3日、2022年2月19日、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继续营业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078/084、2021-024/044/060/081、2022-007/028)。

  截至报告披露日,烟台台海核电的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程,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雪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文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雪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文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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