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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芝仕”),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海南新芝仕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海南新芝仕向金融机构融资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海南新芝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和2022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3亿元。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上述审议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审议额度内视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2022年10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的日常经营和业务需要,公司为海南新芝仕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2021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0WUH04

  成立时间:2021年5月24日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B-2写字楼3层

  法定代表人:王宇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海南新芝仕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新芝仕资产总额为13,861.76万元,负债总额11,106.54万元,净资产2,755.2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0,883.10万元,净利润291.6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南新芝仕资产总额为95,931.02万元,负债总额87,257.15万元,净资产8,673.87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2,729.49万元,净利润2,731.5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担保期限: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五)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海南新芝仕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向控股子公司担保):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人民币13,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11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5,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全资子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 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6号)核准,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976,1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7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0.42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835,125.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1,164,864.86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7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21]京A2003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自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2、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个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3、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35天。

  二、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1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月1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投资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产品存续期间,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和受托方基本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账面货币资金为139,786.40万元,本次现金管理购买产品的金额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58%。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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