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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2—67

  

  持股5%以上的股东祖国良及其一致行动人祖兴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于2022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47)。持有公司股份40,914,2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57%)的特定股东、董事祖国良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1%)。

  近日,公司收到祖国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祖国良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且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祖国良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祖国良先生所认购的京山轻机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8.35元/股 - 26.26元/股。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祖国良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祖国良先生、祖兴男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祖国良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祖国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出具的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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