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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关联银行贷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在关联银行贷款进展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项下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11亿元,期限2年,担保措施包括:公司以持有的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即90,0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6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民生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合计人民币47.85亿元,借款余额合计人民币45.37亿元。本次贷款事项未超出上述议案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银行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78241.850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69,527.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5,742.80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8.0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81亿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民生银行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3,205.8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5,901.60亿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41.9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38亿元。

  三、贷款主要内容

  1、贷款主体: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2.11亿元。

  3、贷款期限:2年。

  4、还本付息方式:分期还款,季度结息。

  5、担保措施:公司以持有的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即90,0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其他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贷款展期、借新还旧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民生银行融资的目的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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