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江苏银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江苏银行协商,北京华素对该笔业务进行续签,期限不低于1年,仍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华素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北街1号工业房地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213.7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18,787.80平方米,权证号为:京房国用(2009出)第00130号、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700049号)作为此笔综合授信的抵押担保。根据银行选定的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首佳(2022)估字第FC20220102530Z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该房产于价值时点2022年7月12日的抵押价值为8,645万元。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论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拟同意为北京华素在江苏银行的授信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北京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
住 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560.0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制造;原料药(仅限外埠制造);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原料药、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药万维(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田丹、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94.214%
5.786%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以下为北京华素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610,015,130.68元
负债总额: 628,295,442.46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8,652,29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526,795,748.28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981,719,688.22元
营业收入:784,463,054.24元
利润总额:81,127,910.86元
净 利 润:66,989,440.76元
资产负债率:39.02%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北京华素2021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北京华素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790,633,080.59元
负债总额:705,187,853.91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71,5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513,354,938.68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1,085,445,226.68元
营业收入:662,282,638.68元
利润总额:111,592,170.43元
净 利 润:103,725,538.46元
资产负债率:39.38%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北京华素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北京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担保金额:8,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北京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北京华素经营收入;
2、北京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鉴于其他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而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亦未将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北京华素对上述担保出具《反担保函》,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17%和22.80%,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5,948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58,80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华素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北京华素《反担保函》;
4、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5、北京首佳(2022)估字第FC20220102530Z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10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浦发银行申请2,000万元
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浦发银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浦发银行协商,山东华素对该笔业务进行续签,期限不低于1年,仍由公司与山东中关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065949524E
住 所:威海市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以下为山东华素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447,745,925.73元
负债总额:154,928,127.08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0,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154,928,127.08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292,817,798.65元
营业收入:338,362,374.64元
利润总额:70,188,991.62元
净 利 润:60,181,640.67元
资产负债率:34.6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2021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山东华素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70,924,107.38元
负债总额:226,974,251.31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8,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26,974,251.31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343,949,856.07元
营业收入:307,978,597.24元
利润总额:57,019,891.26元
净 利 润:51,132,057.42元
资产负债率:39.76%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山东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担保金额:2,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山东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山东华素经营收入;
2、山东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北京华素持有山东华素100%股权。鉴于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而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亦未将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山东华素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17%和22.80%,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5,948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58,80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2、山东华素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山东华素《反担保函》;
4、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10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
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江苏银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江苏银行协商,北京华素对该笔业务进行续签,期限不低于1年,仍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华素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北街1号工业房地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213.7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18,787.80平方米,权证号为:京房国用(2009出)第00130号、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700049号)作为此笔综合授信的抵押担保。根据银行选定的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首佳(2022)估字第FC20220102530Z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该房产于价值时点2022年7月12日的抵押价值为8,645万元。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论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拟同意为北京华素在江苏银行的授信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北京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浦发银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浦发银行协商,山东华素对该笔业务进行续签,期限不低于1年,仍由公司与山东中关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4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会议室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江苏银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浦发银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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