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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视频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施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参会,何亚刚先生现场参会,栾芃先生、胡滨先生、汪辉文先生、曹诗男女士、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因工作原因以电话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稽核监察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稽核监察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亚刚(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22年5月,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通知书》,大连中院已裁定将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持有的1,089,704,789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没收,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财政部指定的股票受让方。2022年9月,中国证监会核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1,089,704,789股股份依法划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依法管理无异议。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9日、9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5%以上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获准变更主要股东的公告》。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持有公司1,089,704,7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政泉控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2021年7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1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根据生效的重整计划,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控持有的2,363,237,01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1%)将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即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66.507%,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4.99%。因此,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拟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

  2022年6月2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的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尚需中国证监会批准,完成变更的时间尚不确定。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亚刚(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亚刚(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亚刚(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亚刚(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亚刚(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亚刚(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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