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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万元,总股本增加至8,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中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200,000,000.0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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