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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根据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根据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4点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77号公告《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7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广州分所”)承办。德勤华永广州分所于2000年5月成立。2012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也获准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德勤华永广州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写字楼26层01-10,14-16单元及27层01-02,16单元,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德勤华永广州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 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6,681人,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3. 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6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芳,自2002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芳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彭金勇,自2005年加入本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达辉,自2015年加入本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黄达辉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30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3万元,合计人民币405万元(税前),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比略有下降。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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