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1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提升装备制造整体实力,做大做强陆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积极拓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扩大风电装备制造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收购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9.94%股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15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三季度工程项目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六章 建筑业”之“第一节 土木工程建筑业务”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工程项目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至2022年9月30日工程项目总体情况
注:上表第2项工程施工金额为剩余合同金额。
二、截至2022年9月30日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15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项目施工总价承包(YDZH-8)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7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22〕第〔06826〕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该《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为联合体成员方)为“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项目施工总价承包(YDZH-8)〔JG2022-15935-002〕”的中标人,承包内容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发包内容,中标价为14,332,683,688元,其中公司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金额为6,122,938,869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招标文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汕头至潮汕机场段、潮汕机场至揭阳南段、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潮州东至汕头段的站前工程、站后工程等,计划工期54个月。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及投标文件,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工作,公司承担该工程机场隧道(机揭段)、机场隧道(汕机段)(泥水盾构)、潮州东隧道(泥水盾构)、韩江隧道(泥水盾构)、半岛广场至七坪山特大桥、韩江新城动走线大桥、七坪山大桥、七坪山至隆都特大桥、隆都高架站车站桥、路基、附属工程等施工任务工作,其他成员方各自负责各自施工任务等工作。
该工程正式合同尚未签订,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14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升装备制造整体实力,做大做强陆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积极拓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扩大风电装备制造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丰实业”)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收购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阳江市恒财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城投”)持有的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装备公司”)29.94%股权。
一、收购股权的背景和原因
新能源装备公司是公司为扩大风电装备制造等钢结构制造业务规模,战略布局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由晋丰实业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公司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能源装备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由晋丰实业向其增资5,700万元,同时引进阳江城投向其投资5,000万元。增资扩股后新能源装备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6,700万元,其中晋丰实业出资11,700万元,持有新能源装备公司70.06%的股权;阳江城投出资5,000万元,持有新能源装备公司29.94%的股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能源装备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及阳江城投投资的相关事项,阳江城投对新能源装备公司的投资期限为五年(至2023年6月4日期满),新能源装备公司按阳江城投的出资额每年向其支付年化收益率2.5%的固定收益。阳江城投不参与新能源装备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部事宜,不主张、不参与除固定收益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利润或权益分配。投资期满后,晋丰实业按照阳江城投实际出资额5,00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新能源装备公司29.94%股权。2018年6月5日,阳江城投、晋丰实业、新能源装备公司三方签订《关于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书》《股权收购合同》。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的实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海上风电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发电行业迎来了又一轮发展高峰,同时,能源技术革新带来的能源新技术、新装备快速涌现,给陆上风电、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带来发展和机遇。
为了提升晋丰实业装备制造整体实力,做大做强陆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积极拓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扩大风电装备制造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晋丰实业拟收购阳江城投持有的新能源装备公司29.94%的股权。
二、收购股权情况
经晋丰实业、新能源装备公司、阳江城投三方协商一致,晋丰实业按照原约定价格,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提前收购阳江城投持有的新能源装备公司29.94%股权。收购完成后,晋丰实业持有新能源装备公司100%股权。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收购股权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公用事业大厦。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周永贵。
5.注册资本:56,000万元。
6.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公用事业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等。
7.公司与阳江城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8.阳江城投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9.阳江城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收购股权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装备公司主营陆上风电塔筒及海上风电塔筒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务,自成立以来年均完成风电塔筒等钢结构产品制造超过6万吨,年均收入约5亿元,经营状况良好,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晋丰实业装备制造整体实力,做大做强陆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积极拓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扩大风电装备制造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
五、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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