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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2,813.01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5,791.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9,481.12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置换方案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1,991.26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1,991.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6,309.95万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1.75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2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2,813.01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1,991.26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821.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出具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92号),会计师认为:富创精密编制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92号);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6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5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9,481.12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86%。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上述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481.1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8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7.8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1月10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syamt.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5日13:00至14:3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证券部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当日将遵循辽宁省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行程等情况的核验和登记。敬请前来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充分关注沈阳市疫情防控政策的更新变化。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丹

  电话:024-31692129

  传真:024-31692129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公司证券部

  (二) 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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