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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城交”或“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和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0,586,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205%,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数量为46,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3,786,73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20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6户。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2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3,666,88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0418%。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26,333,1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9582%。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820,24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377%。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已于2022年6月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8,00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182,263股,占总股本的22.2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1,817,737股,占总股本的77.80%。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2-062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有其他承诺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0,586,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205%,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数量为46,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5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3,786,73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205%。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6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注1:国信证券-江苏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其中涉及到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的,公司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注2:除以上情形外,其余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注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1,560万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注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为国信证券-江苏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证券-江苏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证券-江苏银行-国信证券鼎信2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计持有3,786,737股。

  注2: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2,031,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满足解限售条件。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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