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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简称:*ST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银亿”)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主要内容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银亿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8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10月27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02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情况

  1.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969,481,006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4,027,989,882股增至9,997,470,888股。上述5,969,481,006股股份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专用账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 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将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解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1.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权的首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还款并支付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合计金额为176,262,479.96元。

  2.对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共131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129家,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 122,070,547.50元;剩余2家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原因,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3.对普通债权以股抵债清偿的进展情况

  2022年2月24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519,317,625 股转增股份已过户至银亿股份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对应的普通债权清偿金额为2,056,497,795元。此后,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及债务清偿协议等安排,确认了部分以股抵债的债权清偿金额,剩余相应的转增股份相应债权人可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受领。

  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2,988,200,641股由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受让。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的2,988,200,641 股已过户至梓禾瑾芯的证券账户。

  目前梓禾瑾芯持有公司2,988,200,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骥先生。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其他事项

  1.经宁波中院同意,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重整投资协议》第十一条(三)项调整为:‘因乙方逾期履行协议项下现金支付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至每笔剩余投资款实际支付日期间,乙方尚未支付的剩余投资款按照逾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按日计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梓禾瑾芯支付完上述违约金后,由银亿股份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议案。截至目前,梓禾瑾芯已将上述议案规定的63,450,352.78元违约金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梓禾瑾芯的相关违约责任已经处置完毕。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公司认为《重整计划》已符合执行完毕的标准,目前公司和管理人已向宁波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银亿股份重整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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