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1.6亿元银行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等。具体授信期限、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以公司与各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项下的单笔业务不再另行决议。
关于上述授信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针对前述授信事项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及其项下的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办理借款手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文斌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申请 1.6 亿元银行授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卜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翁海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卜晓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海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卜晓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海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卜晓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海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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