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07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11月0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hyatech.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07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07日下午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严奇先生、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旭先生、总经理朱宏大先生、财务总监黄勤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07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至11月0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hyatech.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1893698
邮箱:IRM@hyatech.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的依赖。
一、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该议案于2022年5月18日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60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1、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3、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4、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我们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加强内控管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二)本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且截至2022年9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租赁关联方资产,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约定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虽然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但公司发现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另外,公司亦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保荐机构同意航亚科技关于增加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保理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为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三、开展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
2、保理方式:合作机构受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提供无追索权及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3、保理金额: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4、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5、保理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6、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是基于盘活应收账款、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的考虑,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五、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是基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的考虑,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