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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35.4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9.9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471.97万元。公司前3季度经营业绩变动主要由于国际形势、经济环境变化以及国内部分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了项目推进进程及实施,公司新产品验证周期较长、业务拓展速度不及预期所致。

  公司是“以网络和视频为核心的智能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产品供应商”,自成立之初就专注于视音频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是一家集前端研发、独立生产、后端销售及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军队领域,持续深耕作战指挥应用,初步进入军事训练、战场环境、后勤保障、军事物流、智能装备等领域,形成从战场感知、指挥控制到综合态势全系列的系统和设备;在民用行业领域,重点打造了军民融合、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物流等领域的解决方案,目前正在积极市场推广中。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家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家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程家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家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家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家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7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升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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