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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2-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公开招标,董事会同意改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照公开招标形式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2024年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总费用为31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100万元(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等费用),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7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2-025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公开招标,董事会同意改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照公开招标形式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2024年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总费用为31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100万元(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等费用),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7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

  有关公司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2-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程辛钱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荐陈裕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裕平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简历

  陈裕平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宁德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局干部、财务科科长,宁德地区会计委派中心会计师,宁德市福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宁德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部主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宁分公司财务审计部临时负责人(主持工作)、主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德宁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审计部主任,福建高速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京台高速(平潭)跨海大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福建高速瑞信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2-027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拟改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木集团、德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平,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德艺文创、豪尔赛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蓉科技、元力股份、瀚蓝环境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等情况:

  审计费用按照公开招标形式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2024年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总费用为31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100万元(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等费用),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7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较上期同比减少1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已到期。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综合考虑,并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拟改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1)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

  (2)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3)未与公司治理层通报过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并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遴选,本次拟聘请中标单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遴选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意见:本次拟聘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是经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遴选产生的,中标单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全票同意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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