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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亿元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证监许可[2020]1205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上述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7月至8月,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预计结余的1.5亿元投向新的募投项目“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8,517.62万元(含利息收入)。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短期内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法兰泰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此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陶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一事表示无异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6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28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胜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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