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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6.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1.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万元。募集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题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延期至 2022 年 8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截至2022年8月31日,上述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日, 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项目工程建设投入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合理减少了部分配套建筑面积,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进一步降低了项目工程实施成本。

  2、项目设备购置投入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1)项目建设期间,部分生产设备因燃料电池技术更新迭代、行业生产技术提升等原因实现国产化代替、产线购置成本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设备实际购置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2)考虑到行业技术仍在快速迭代过程中,产品尚未完全定型,公司在产线建设过程中通过对生产线布局的调整及生产程序的优化,减少了部分非核心设备的购置,合理节约了项目设备购置费用。

  3、该募投项目部分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同时项目还获得了政府专项项目补贴支持,部分项目支出从补贴专户中列支,以上情况均在一定程度上抵减了募集资金投入。

  4、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按计划将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

  5、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8,013.2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8,013.2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决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亿华通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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