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成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持股发生变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单位:股
注:上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是以12,240,000股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瑞和成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股东持股变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与本次部分解除司法冻结和相关股东持股变化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 公司董事会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瑞和成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其持股发生变化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向瑞和成控股发出问询函向其了解详细情况。但截至本公告日,瑞和成控股表示未收到该事项的任何告知和相关资料,对上述情况并不知情。
3、 因瑞和成控股与和科达覃有倘、龙小明、邹明(以下简称“原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交易中双方存在分歧,导致瑞和成应付给覃有倘、龙小明、邹明股权转让尾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逾期,原控股股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仲裁书》裁定瑞和成控股应向原控股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及仲裁费等合计人民币20,351,799.68元(违约金另计)。由此事项导致瑞和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于2021年7月1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冻结998,758股、2021年12月3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669,253股。公司曾在公告中(见公告编号:2022-005、2022-029、2022-049等)多次提示瑞和成控股持有的以上两笔被冻结的公司股票合计1,668,011股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的风险。
4、 瑞和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股份被强制过户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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