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大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兴资产”)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7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2年11月1日,公司收到宁兴资产的书面减持告知函,宁兴资产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1,104,77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董事江建军同时任职宁兴资产的董事,江建军未持有公司及宁兴资产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宁兴资产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宁兴资产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1月7日-2023年5月7日。
2、宁兴资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1月23日-2023年5月23日。
3、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大股东宁兴资产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019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6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1、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厦门新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新颢”)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9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06%。
2、厦门新颢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经理毛磊为厦门新颢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毛磊为公司股东共青城波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波通”)的实际控制人吴世蕙之配偶,故毛磊、共青城波通、厦门新颢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84,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17.4552%。毛磊持有厦门新颢41.0969%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49.5030%,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936,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27%。
3、公司副总经理沈文光为厦门新颢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厦门新颢 4.1416%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 3.7887%,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4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41%。
4、公司副总经理林广靠为厦门新颢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厦门新颢3.6311%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2.9911%,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17,000股;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直接持有公司1,500 股,总计持有公司 1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73%。
5、公司财务总监毛凤莉为厦门新颢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厦门新颢1.4524%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1.2629%,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4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7%。
6、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舟容为厦门新颢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厦门新颢4.3573%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3.9881%,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1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厦门新颢的减持计划已完成,厦门新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5,500股(其中包含以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为:毛磊46,682股、沈文光 7,410 股、林广靠 5,850 股、毛凤莉 2,470股、李舟容15,000股,剩余 118,088股由厦门新颢其他股东分配。),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70%。减持后,厦门新颢仍持有公司股份 3,71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37%。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减持主体中,毛磊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0,000 股,且为厦门新颢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毛磊为公司股东共青城波通的实际控制人吴世蕙之配偶,故毛磊、共青城波通、厦门新颢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284,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7.4552%。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特定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毛磊本次减持的股份为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的股份,故上述表格中毛磊当前持股数量为其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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