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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7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08%。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07日。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7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08%。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形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0人,包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各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总数为272万股,占本次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169,186,000股)的1.6077%。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5、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 2021 年 10月 9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00 元/股。

  6、2022 年 09 月 0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00 元/股调整为 4.65 元/股。 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 年 09 月 0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762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09 月 0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09 月 0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762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5 元/股。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为2021年11月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考核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除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80%限售股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90%限售股份应由公司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外,其余73名激励对象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100%。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名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4%,1名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7%,其余73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80%限售股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90%限售股份;前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余73名激励对象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100%。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名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4%,1名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7%,其余73名激励对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77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57.50万股,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2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508%。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一)根据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是对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以及激励股份数量进行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经公司与授予对象的反复沟通确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拟激励对象由于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 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81 人调整为 8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276 万股调整为 272 万股, 预留部分股票总数由 38.7626 万股调整为 42.7626 万股。

  (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09月08日召开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5.00元/股调整为4.65元/股。

  (三)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实施的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意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00 元/股调整为 4.65 元/股。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四、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1月7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08%。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7名。

  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会君、迟娜娜、张会亭、郭成尼、渠汇成、王兆健及原高级管理人员刘克平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2.40万股,其买卖股份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鉴于激励对象中高峰、隋高、李凤臣因个人原因已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内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80%限售股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90%限售股份;其余73名激励对象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100%,公司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5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案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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