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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72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或“公司”)于2022年11月

  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持有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楚元”)100%股权,洋丰楚元持有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美”)65%股权,洋丰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洋丰美规划建设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一期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因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计划为洋丰美的综合授信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将根据实际额度另行签署合同、担保协议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华锋

  3.注册资本:33,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1月26日

  5.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胡集镇丽阳村(放马山)等四户(放马山西路20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关系:洋丰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洋丰楚元100%股权,洋丰楚元持有洋丰美65%股权。洋丰美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财务数据

  洋丰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经查询,洋丰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洋丰美最终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洋丰美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本次为洋丰美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洋丰美的发展。洋丰美目前信用状况、债务偿还能力良好,并且洋丰美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本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1%;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73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902       股票简称:新洋丰

  2.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17.57元/股

  4.转股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24日

  5.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2年10月24日起,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号”文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亿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216,981.13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000,000,000.00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41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洋丰转债”,债券代码“12703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3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0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24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洋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20.13 元/股。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4,529,29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 49,799,694 股)后 1,254,729,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年5月11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0.13 元/股调整为 19.94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公司“洋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94元/股调整为17.7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529,29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49,796,604股)后1,254,732,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7.76元/股调整为17.5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2年10月24日起,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17.57元/股的85%,即14.93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正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后续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洋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本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孙 琦    王佐林   张永冀

  2022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王险峰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副董事长杨磊先生,董事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张永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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