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2-078
公司原董事刘红茂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原董事刘红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3,5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计划在2022年8月4日-2023年2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刘红茂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近日,公司收到刘红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通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经过半。鉴于其减持计划剩余期限均处于董事离任的禁售期内,刘红茂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红茂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内尚未开始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持股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73,120,000股变更为172,996,000股,上表中刘红茂先生减少的股份系名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所持全部股份尚在董事辞任半年内的锁定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刘红茂先生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当时总股本173,120,000股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按当前总股本172,996,000股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进展情况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公告披露日,刘红茂先生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刘红茂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刘红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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