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6.82元/股)的130%,已触发“盛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盛路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暂不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即2022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4日),如“盛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以2023年11月4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计算,若“盛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盛路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6年,存续起止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61号”文同意,公司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路转债”,债券代码“12804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至2024年7月16日,“盛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88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19日起由原来的6.88元/股调整为6.8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发行新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11月26日起由6.85元/股调整为6.82元/股。
二、“盛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成就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6.82元/股)的1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盛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盛路转债”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盛路转债”的议案》。鉴于目前“盛路转债”剩余的转股期较短,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即2022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4日),如“盛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以2023年11月4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计算,若“盛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盛路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盛路转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原定计划,由公司向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盛恒达”)以借款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现董事会同意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以借款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3,300,000.00元(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86,7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7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的22,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3号”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号”,同意将公司开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7632510602)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并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2019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名称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名称变更为“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合正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并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1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并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
1、实施方式变更的内容
根据原定计划,由公司向南京盛恒达以借款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现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以借款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除借款方式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南京盛恒达增资,用于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南京盛恒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南京盛恒达系“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但其注册资本较低,且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均以借款方式向其提供,故其资产负债率较高。考虑到若后续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继续以借款方式提供,将进一步推高南京盛恒达的资产负债率;而“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预计将超过拟投入的募集资金规模,超过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南京盛恒达资本结构明显不合理,将不利于其开展后续融资。因此,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南京盛恒达增资,来优化其资本结构,降低其财务风险。
3、实施方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是根据该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增加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在保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利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结构;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保荐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13:30
4、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债券登记日: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 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28100(信函上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2年11月17日9:00起至2022年11月18日15:00前(以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至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蔡惠琴
电话:0757-87744984
传真:0757-87744984
邮箱:stock@shenglu.com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盛路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面值为 100 元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意见: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名/机构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投资者适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 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注: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无效,按弃权处理;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和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及2022年11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及2022年11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1月1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281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蔡惠琴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通常在客户端的“网络投票”栏目下进行操作,各券商界面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方式可咨询所在证券公司。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身份认证,个人投资者仅可通过服务密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盛路转债”的议案》
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6.82元/股)的130%,已触发“盛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鉴于目前“盛路转债”剩余的转股期较短,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此后12个月内(即2022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4日),如“盛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以2023年11月4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计算,若“盛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盛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不提前赎回“盛路转债”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根据原定计划,由公司向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盛恒达”)以借款的方式实施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现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以借款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按照《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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