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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收盘价为80.49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39.75倍;公司所处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为17.12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3日和2022年11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生产和销售等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及实际控制人瞿承红函证确认,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及变更经营场所,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场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詹益腾先生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5,900股;公司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田志斌先生于2022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7,000股;公司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邓正平先生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5,000股。公司已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上述减持符合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和数量区间。

  除上述人员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收盘价为80.49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39.75倍;公司所处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17.12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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