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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浩誉稳健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18个月,在18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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