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兰航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德兰航宇的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提供9,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已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和总体发展规划,德兰航宇拟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分别申请授信总额3,000万元、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德兰航宇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根据银行贷款要求,航宇科技需为德兰航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德兰航宇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德兰航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15日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2022年4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德兰航宇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德兰航宇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在原有授信额度基础上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总额10亿元,公司及德兰航宇拟向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外汇衍生产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融资机构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德兰航宇皆可以使用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融资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可以为德兰航宇,同时,德兰航宇也可以为航宇科技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同时接受公司、德兰航宇的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德兰航宇提供担保。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4、法定代表人:张华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主营业务:航空、航天相关设备制造;航空器零件制造;机械加工;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维修服务;金属材料及成套机电设备、零部件进出口业务。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8、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德兰航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协议
1.融资机构/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协议
1.融资机构/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德兰航宇作为航宇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均已完工,目前在实施设备安装调试及部分工序试运行阶段,为满足德兰航宇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后续正式投产作好融资授信支持,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航宇科技为德兰航宇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航宇科技整体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该授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提出的,是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其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实际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增加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9.22%、9.09%;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0.9亿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德兰航宇提供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87%、13.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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