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行为,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一、 本次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情况概述
2022年6月20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集团”)发来的《关于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告知函》,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2022〕367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昌市国资委”)将控股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水天集团持有的富春环保20.49%股权(持股数量为177,242,92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及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年8月9日,公司接到市政集团通知,上述划转双方已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022年9月13日,公司接到市政集团发来的《关于同意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洪国资字[2022]126号),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水天集团将持有的富春环保20.49%(持股数量为177,242,920股)无偿划转至市政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1月4日,公司收到市政集团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国有股权划转事项已于2022年11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市政集团合计持有富春环保20.49%股权(持股数量为177,242,92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行为,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南昌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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