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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金复星惟实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股东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861,7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收到财金复星惟实基金出具的《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有关国力股份股票减持超过1%情况告知函》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2年11月7日,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 财金复星惟实基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财金复星惟实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国力股份

  股票代码:688103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0号楼301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0号楼3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4,76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不再是5%以上股东)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1188)中持股比例为7.19%。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10月日2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861,7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派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没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为6,175,000股,持股比例为6.47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财金复星惟实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735%。本次权益变动后,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持有公司4,7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签章):张良森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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