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2年11月11日
● 公司证券代码“603305”保持不变
一、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近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等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3254873H
注册资本:陆亿陆仟陆佰伍拾捌万贰仟零玖拾伍人民币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经营范围:汽车模具及配件、摩托车模具、塑料模具及制品、汽车配件、注塑机配件、机械配件、五金件的研发、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自2022年11月11日起由“旭升股份”变更为“旭升集团”,公司证券代码“603305”保持不变。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及行业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目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0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概述:
单位: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升股份”) 于2022年1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9.5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8,000万元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1,418.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581.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982号《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前已充分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本次购买理财额度控制在股东大会授权限额之内,购买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规定。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上市银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08%,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85%,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48%,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8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公司本次认购的收益凭证金额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9.5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供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5亿元(含9.5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5亿元(含9.5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2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
● 会议召开方式:文字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11月8日-11月15日),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xsgf@nbxus.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16日下午15:00-16:00通过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 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
3、会议召开方式:文字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旭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小芬女士
财务总监:卢建波先生
独立董事:王民权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11月16日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 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以文字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二)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xsgf@nbxus.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小芬、陈佳伟
电话:0574-55223689
邮箱:xsgf@nbxu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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