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勇
辽宁国资国企改革正不断向纵深推进。
11月10日,辽宁能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初步出炉,已停牌8个交易日的辽宁能源复牌后股价直接涨停。
据公司当日披露的交易预案,辽宁能源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入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如果此次交易最终完成,辽宁能源不仅将实现向清洁能源领域的战略扩张,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水平也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协同效果的层面来看,标的公司同属于能源行业,可以充分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
拟购入清能集团全部股权
辽宁能源系辽宁省国资委实际控制的国资控股上市企业,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销售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等传统能源业务。公司目前下辖7个煤矿和2个热电联产电厂,其中煤炭核定生产能力为1160万吨/年,电力总装机容量708兆瓦。
此次拟购入的清能集团同样为辽宁省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企业。其中辽宁省国资委下属企业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能投资”)持有清能集团83.6565%股份,系清能集团的控股股东。
据辽宁能源披露的交易预案,辽宁能源拟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能投资等8名投资者持有的清能集团100%股份。同时,公司还拟向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此次交易的最终作价和配套募集资金规模目前也尚未确定。
值得关注的是,辽宁能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此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分别为3.64元/股、3.96元/股和4.01元/股,公司最终确定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84元/股,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834元/股。
如果发行最终顺利完成,清能集团也将成为辽宁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辽能投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向清洁能源领域扩展
此次拟购入标的清能集团成立于2019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137845.6046万元,是辽宁省属国企中领先的综合性清洁能源公司,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具体包括风电业务、太阳能发电业务及天然气业务。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清能集团在辽宁省拥有及运营5个风电场和2个太阳能发电场,控股装机容量分别为247.5兆瓦及19.4兆瓦。此外,清能集团还在筹划天然气相关业务,主要包括辽宁省内天然气管网建设、气源和终端城乡燃气销售等。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月份-9月份,清能集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7亿元、3.35亿元和2.52亿元,实现净利润8426.67万元、7477.95万元和3996.32万元。
辽宁能源在公告中还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向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天然气业务等领域布局,有利于上市公司向清洁能源业务领域扩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新热点财富创始人李鹏岩认为,辽宁能源在夯实原有煤炭与火力发电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借助自身在原有电力资源方面优势,整合风力、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优质资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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