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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2-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航、王立君、汪晓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公告》(临2022-072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73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2-07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尽快解决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发生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公告》(临2022-072号)。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2-072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的主要内容

  为避免和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于前次重组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完成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境内所拥有具备注入山东黄金条件的与山东黄金主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资产都将注入山东黄金。

  2.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仅青海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嵩县天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山东盛大矿业有限公司、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等拥有黄金业务资产但因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持有。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所实际控制前述公司股权、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所实际控制的黄金业务资产已委托山东黄金进行管理。

  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承诺函出具后的三年内,通过对外出售的方式处置上述与黄金业务相关的资产,山东黄金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资产具有优先购买权。

  3.山东黄金本次重组完成后,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山东黄金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山东黄金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尽最大可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放弃拟从事的山东黄金同类业务并将实质性获得的山东黄金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让予山东黄金;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不从事与山东黄金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山东黄金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4.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山东黄金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放弃与山东黄金的业务竞争。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山东黄金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承诺事项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山东黄金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的主要内容

  为避免和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于前次重组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1、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 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完成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境内所拥有具备注入山东黄金条件的与山东黄金主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资产都将注入山东黄金。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仅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虽小规模经营黄金业务但因不符合上市条件而为本公司持有。目前本公司及所实际控制前述公司股权已委托山东黄金进行管理。

  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承诺函出具后的三年内,通过对外出售的方式处置上述与黄金业务相关的资产,山东黄金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资产具有优先购买权。

  3、山东黄金本次重组完成后,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山东黄金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山东黄金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尽最大可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放弃拟从事的山东黄金同类业务并将实质性获得的山东黄金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让予山东黄金;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不从事与山东黄金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山东黄金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4、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山东黄金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放弃与山东黄金的业务竞争。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山东黄金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承诺事项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山东黄金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原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承诺将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注入公司并将嵩县天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盛大矿业有限公司转让至非关联方,同时已将拥有黄金业务资产的青海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招远市九洲矿业有限公司、山东成金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股权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剩余同业竞争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进一步落实承诺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因青海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招远市九洲矿业有限公司、山东成金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资源储量尚未探明、盈利前景尚不明朗或主要资产权证有待规范等情况,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无法如期完成前述企业的处置工作。待前述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且满足相关条件或山东黄金从战略布局、资源禀赋、市场等认为需要注入上市公司以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及时处置上述企业的相关同业竞争事宜。

  四、进一步落实后的承诺

  (一)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就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境内所拥有具备注入山东黄金条件的与山东黄金主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资产都将注入山东黄金。

  2.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青海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招远市九洲矿业有限公司、山东成金矿业有限公司等拥有黄金业务资产但因不符合上市条件或整体规划考虑而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持有。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所实际控制前述公司股权、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所实际控制的黄金业务资产已委托山东黄金进行管理。

  上述企业存在资源储量尚未探明、盈利前景尚不明朗或主要资产权证有待规范等情况,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除已委托山东黄金进行委托管理外,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且满足下列条件或山东黄金从战略布局、资源禀赋、市场等认为需要注入上市公司的,本公司应依法启动注入山东黄金程序:业务正常经营、权属清晰、规范性情况良好、在产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该等资产为企业的)不低于山东黄金上年水平或非在产企业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

  同时,本公司承诺,对上述与黄金业务相关的资产,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0日前通过优先注入山东黄金,在不符合上述注入山东黄金相关条件或者山东黄金不愿意收购的情形下经事先征得山东黄金同意出售给无关第三方等方式,稳妥推进同业竞争的解决。

  3.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山东黄金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山东黄金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尽最大可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放弃拟从事的山东黄金同类业务并将实质性获得的山东黄金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让予山东黄金;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不从事与山东黄金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山东黄金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4.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山东黄金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放弃与山东黄金的业务竞争。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山东黄金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承诺事项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山东黄金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 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完成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境内所拥有具备注入山东黄金条件的与山东黄金主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资产都将注入山东黄金。

  2、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仅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虽小规模经营黄金业务但因不符合上市条件而为本公司持有。目前本公司及所实际控制前述公司股权已委托山东黄金进行管理。

  上述企业存在资源储量尚未探明、盈利前景尚不明朗或主要资产权证有待规范等情况,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除已委托山东黄金进行委托管理外,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且满足下列条件或山东黄金从战略布局、资源禀赋、市场等认为需要注入上市公司的,本公司应依法启动注入山东黄金程序:业务正常经营、权属清晰、规范性情况良好、在产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该等资产为企业的)不低于山东黄金上年水平或非在产企业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

  同时,本公司承诺,对上述与黄金业务相关的资产,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0日前通过优先注入山东黄金,在不符合上述注入山东黄金相关条件或者山东黄金不愿意收购的情形下经事先征得山东黄金同意出售给无关第三方等方式,稳妥推进同业竞争的解决。

  3、山东黄金本次重组完成后,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山东黄金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山东黄金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尽最大可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放弃拟从事的山东黄金同类业务并将实质性获得的山东黄金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让予山东黄金;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不从事与山东黄金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山东黄金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4、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山东黄金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放弃与山东黄金的业务竞争。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山东黄金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承诺事项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山东黄金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航、王立君、汪晓玲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2、本次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尽快解决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发生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尽快解决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发生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2-073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00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5日

  至2022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公告》(临2022-072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黄金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A股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A股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3)H股股东:详情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2、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式: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 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张如英、卞小冬

  联系电话:0531-67710376

  联系传真:0531-67710380

  电子邮箱:hj600547@163.com

  邮政编码:250100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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