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严格控制风险、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限定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等要求执行;投资事项具体实施时,财务部门安排专业人员针对不同产品的性质、安全级别、投资标的、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要素慎重对比、分析,选择合适的产品作为投资目标,报经由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审批后,进一步沟通相关主体落实投资事宜。
(二)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风险低、流动性强的现金管理业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622.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8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8,160,8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92,830,452.00 元(税款人民币 5,569,827.12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1,335,330,34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31,482.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 874,642,765.06 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公司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动向,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用银行远期结售汇、掉期及期权等外汇衍生品工具。涉及的外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英镑和港币。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外汇交易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操作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审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制订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外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部分城商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管理制度》及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26,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29.72 % (未达到 30 %)。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622.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92,830,452.00 元(税款人民币 5,569,827.12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1,335,330,34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 874,642,765.06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6,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2 % (未达到 30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6,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6,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08.7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622.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8,160,8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92,830,452.00 元(税款人民币 5,569,827.12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1,335,330,34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31,482.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 874,642,765.06 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公司员工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统一支付及划转,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支付人员薪酬需要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的规定。
(二)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包含材料费、研发人员差旅费、房屋租赁等大量小额零星开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频繁,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且较为繁琐且细碎,募集资金专户的审批流程较长,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将影响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季度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等额置换流程规范
为确保部分自有资金确实合规、合理、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一)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中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
(二)财务部按季度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置换申请单,提交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后由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的管理规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司运营管理效率。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见证报告》(中汇会字[2022]7239号),认为: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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