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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陶建伟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69,545,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3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108,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7,436,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0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20人,代表股份37,875,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53%。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副董事长高婷女士、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独立董事张诚先生、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由于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44,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74,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陶建伟先生、陶士青女士、金韫之女士及林明波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宋慧清、徐立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陶建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1,856,6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4%)的股东陶建锋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4,593,525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陶建锋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陶建锋

  (二)截至本公告日,陶建锋先生持有本公司31,856,6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4,593,525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建锋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及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陶建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陶建锋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陶建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备查文件

  陶建锋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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