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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或“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陈蓉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陈蓉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蓉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陈蓉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及监事会对陈蓉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李功燕先生提名,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吕美亚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吕美亚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现任监事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吕美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38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10,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28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的42,273.8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8,557,661.34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589.34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04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855.77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6万元。根据《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09,128,589.34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2,273.86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的42,273.8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42,273.8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此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 《中科微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30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或“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微至”)、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至成都”)和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以下简称“微至新加坡”)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障募投项目“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快速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微至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全资子公司微至成都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全资子公司微至新加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实施主体划款,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8,557,661.34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589.34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04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拟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运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微至”)、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至成都”)、和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以下简称“微至新加坡”)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2、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3、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微至新加坡)

  

  (三) 募投项目投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1,869.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以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情况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快速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微至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全资子公司微至成都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全资子公司微至新加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实施主体划款,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五)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对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微至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微至成都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微至新加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同意对本次新增实施主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运营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业务定位,优化市场布局、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和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审议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等相关事项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增加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审批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 《中科微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3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1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42,273.8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此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运营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业务定位,优化市场布局、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和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后续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6.3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陈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陈蓉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陈蓉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股东李功燕先生推荐吕美亚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抓住机遇,挖潜增效,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柯丽女士、欧阳庆生及苗彦辉先生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中科微至动力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27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 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功燕先生《关于提议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功燕先生提议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功燕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后续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39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首发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6.39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482,71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9%。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7,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6.39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330,023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功燕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功燕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李功燕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2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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