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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2-069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玉立大道555号)。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1人,代表股份85,007,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4.93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7,496,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3.62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511,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3173%。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38,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8,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6%。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7,6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6,6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袁玉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制作等间距卷线的方法

  发明人:左贵明;邱武;钟旭;邓飞飞

  专利号:ZL 2020 1 1300635.5

  专利申请日:2020年11月19日

  专利权人: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2年10月25日

  授权公告号:CN 112547987 B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20年

  上述专利的取得,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具体体现。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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