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1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12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深圳赛能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能技术”),均为全资子公司。
● 担保事项及金额: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浙江爱旭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赛能技术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0.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的4.5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33.23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180.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11月1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爱旭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义乌支行”)办理授信业务,公司于同日与华夏银行义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Z32(高保)20220020),为浙江爱旭在该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11月1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赛能技术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办理授信业务,公司于同日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61022000232),为赛能技术在该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0.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前次担保事项进展
2022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号)。截止目前,公司及浙江爱旭已分别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9142A042202200041001、9142A042202200041002),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开支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3.3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的4.5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33.23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180.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YNM36
2.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
4.法定代表人:陈刚
5.注册资本:327,650.00万元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浙江爱旭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深圳赛能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9C3J85
2.成立时间:2022年4月6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6号腾飞工业大厦B栋6层607
4.法定代表人:卢浩杰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企业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
7.股权关系:赛能技术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赛能技术成立于2022年4月6日,仍处于初创期,资产规模约1.44亿元,尚未实现经营业绩。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义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甲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
债务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4亿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担保期间: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1日。
(二)公司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赛能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0.5亿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保证人在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
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贵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和赛能技术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浙江爱旭和赛能技术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浙江爱旭和赛能技术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加上本次担保金额在内,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33.23亿元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的4.5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33.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16%;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33.23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16%。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12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其他控股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15亿元至全资子公司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爱旭”)使用。
二、原担保额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各控股子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安排如下: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将担保额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间作适度调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三、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将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从85亿元调整为74亿元,为深圳赛能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从5亿元调整为1亿元,将上述15亿元担保额度调剂给珠海爱旭使用,即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珠海爱旭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从30亿元调整为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33.23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16%。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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