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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勇先生、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越冬女士、柴俊武先生、李铃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邵玉华女士,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邝启宇先生、袁一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窦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李鹏先生、黄兴旺先生、苏国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四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公司证券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1栋11楼

  电话:028-68272498

  邮箱:688636zmd@zmdde.com

  邮编:610000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王勇

  王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3年,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9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至1995年,任四川实时信号研究所软件工程师;1995年至1996年,任新加坡电信公司软件工程师;1996年至1998年,任成都实时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1998年至2002年,任成都锐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3月参与设立成都实时数字设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成都智明达数字设备有限公司),历任智明达有限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4,883,75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528,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江虎

  江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任华为3COM 公司硬件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5年10 月,任三泰电子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05年10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智明达有限硬件工程师、研发经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江虎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嵌入式计算平台、嵌入式显示平台、人工智能平台、高可靠智能制造平台等。曾主持研制的某型嵌入式计算机模块配套于某水下航行器项目,成功实现了水下航行器核心平台的国产化替代。2016年4月,因在参与“十二五”某重大专项批产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该项目实施单位所颁发的优秀协作支持奖;2018年、2019年分别获得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年度成都市新经济百名优秀人才奖;2021年获得“成都市航空航天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称号。

  江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0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55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龙波

  龙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2005年至2016 年11月,历任智明达有限研发工程师、硬件组长、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龙波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嵌入式信息处理综合化、雷达与电子对抗数据处理、大带宽信号采集与处理等。曾主持公司的雷达通用计算平台、信号模拟器、电子对抗通用计算平台、射频综合化通用处理平台、多模导引头组件、导弹弹间组网组件等多个项目开发,以及嵌入式多核并行处理技术、射频直采技术、微弱信号采集技术、捷变收发技术、单比特大带宽采集技术、多通道信号采集同步技术等技术研究工作,参与并评审公司各个技术方向的方案与产品。其主持的产品被应用于各型雷达、电子对抗吊舱、弹载导引头、射频综合化系统等军用嵌入式设备中。

  龙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7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35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秦音

  秦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中国物资再生利用西北公司会计;1997年10月至2000年5月,在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7月至 2001年7月,任亚桥软件(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新加坡 STH 集团董事长助理;2003年6月至2005年5月,任北京运源数码(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四川天一学院常务副院长、财务总监;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任北京国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区域);2013年5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智明达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秦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7,1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李越冬

  李越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1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越冬女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法国里昂商学院DBA校外导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研究员,美国CPA,首批财政部国际高端会计人选,内审之友特聘首席咨询专家顾问,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审计学会理事,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四川省应急管理学会专家,成都市检察院专家,成都市商务委咨询专家等。曾是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连续两届审计署境外司联合国项目审计人员(参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审计)。曾担任科伦药业、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目前担任利君股份等公司独立董事。

  李越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柴俊武

  柴俊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8月,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2009年至2010年美国堪萨斯大学访问学者。柴俊武先生擅长市场分析与研判,对经营分析和营销运营有独到的见解,现任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职称。

  柴俊武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并于2016年至2022年期间,担任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柴俊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铃

  李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6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自2012年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执业于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李铃女士目前还担任成都市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天味食品(603317)独立董事、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决策委员会委员、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评审外部专家、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评审外部专家等。2016年-2019年被评为成都市高新区优秀律师。

  李铃女士系国内资本市场资深专业律师,主要深耕于公司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公司投资并购、私募投资基金、常年法律顾问等资本市场业务领域,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从业资质。曾为四川双马(000935)、爱乐达(300696)、浙商银行(601916)、药易购(300937)、西部资源(600139)、国机重装(601399)、三聚环保(300072)、水井坊(600779)、三泰电子(002312)、胜利油气管道(1080.HK)、国科海博(430629)、华雁信息(831021)、君和环保(832315)、太时生物(833989)、伊普诺康(835852)、金投科技(834023)、进门财经(838764)、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创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港投致远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过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在资本市场领域拥有夯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获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和众多的客户好评。

  李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邝启宇

  邝启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2008年-至今担任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2016年11月至今,任智明达监事。

  邝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袁一佳

  袁一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1月,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2017年进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程参与智明达IPO全流程工作,公司上市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袁一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邵玉华

  邵玉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湘潭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10月至今,就职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采购工程师,负责对已确认的订单进行采购执行、订单跟踪、货款结算及供应商管理、成本管理等工作,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邵玉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7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 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邵玉华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邵玉华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11 月18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邵玉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湘潭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10月至今,就职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采购工程师,负责对已确认的订单进行采购执行、订单跟踪、货款结算及供应商管理、成本管理等工作,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邵玉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8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1栋1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窦勇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鹏因疫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苏国金因疫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邝启宇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职工代表监事邵玉华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丽雅、朱娅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8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1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11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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