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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83号),上交所依据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99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0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收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但鉴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股价市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发行已无法较好地达到发行目的,为维护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将通过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满足。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鉴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股价市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提议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同中介机构积极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股价市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董事会作出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决定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74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黄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但鉴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股价市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发行已无法较好地达到发行目的,为维护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将通过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满足。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7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股价市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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