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70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登记日:2022年11月16日。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数量:83,834.0万股。
2022年11月16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以下简称“第二期授予”)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期授予情况
(一)实际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第二期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二期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二期授予情况如下:
第二期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日;授予数量为83,834.0万股;授予人数为7,705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较2022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确定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存在差异,主要是部分激励对象由于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认购;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48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授予分配情况
二、第二期授予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获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有效期为60个月。
2. 限制性股票自获授之日起24个月内为禁售期。在禁售期内,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 限制性股票在获授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依据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经营业绩和激励对象价值贡献确定解锁当年的业绩贡献匹配档次,据此差异化确定当期解锁比例。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1) 第一个解锁期,自获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占获授数量的40%;
2) 第二个解锁期,自获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占获授数量的30%;
3) 第三个解锁期,自获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占获授数量的30%。
三、第二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515号】,验证截至2022年11月5日,公司已收到7,70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38,340,0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04,436,237.00元。
四、第二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第二期授予的838,34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第二期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第二期授予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第二期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对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第二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75,627万元,2022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受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的估计与其他假设估计的预测性影响,目前预计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与实际成本总额会存在差异。实际成本根据授予日公允价值、预计员工考核达标率和离职率等参数确定,最终以公司出具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预计,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515号】。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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