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4日以邮件、专人等形式通知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玲瑶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实际需要,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此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江南分所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浙B2003号],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9,158,392元变更为59,298,731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5日

  至2022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2年12月1日17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office@iechosoft.com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12月1日下午17 时前送达。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对参会人员实施防疫管控措施。现场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参会人员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检查,接受出示健康码检查等相关防疫工作要求。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四)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571-86609578

  电子邮箱:office@iechosoft.com

  邮政编码:310053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并将原投资总规模由20,800.00万元缩减至6,55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 148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F101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2021-002)。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系“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2021年3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公告,该项目的情况如下。

  1.变更前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5,500万元

  本募投项目拟新建技术研发中心,在整合公司现有研发技术资源的基础上,新建研发办公大楼,购置先进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增加技术研发投入,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与技术研发能力,力争将研发技术中心打造成新产品研发基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和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2.变更前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总投资20,80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额5,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变更前项目选址及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建设选址地位于杭州高新区(滨江),本项目已取得杭州市滨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滨发改金融[2020]006号)审批备案。

  公司产业用地申请已获滨江区政府批准,并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签署了《进区项目投资协议书》。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手续还在审批过程中,公司尚未取得募投项目土地的使用权。

  4、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具体原因

  公司自2021年3月19日在科创板上市至今,还没有取得募投项目土地的使用权,公司一直在等待政府部门相关手续的最终批准。因此募投项目的土地购入、厂房建造、装修等建设工程还未开展,受其影响,计划中的研发项目、新增研发设备、办公软件购置等相关工作还未启动,相关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处于闲置状态。根据《爱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如果因募投项目相关土地未能如期取得,公司可以在其他地方,先行启动相关技术研发工作。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智能切割行业目前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未来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加速国家经济的转型升级,国家最近出台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将进一步加快行业发展的步伐。为加快完善公司各项核心技术,提高技术创新,提高需求转化速度,满足新产品开发和工艺升级需要,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的前提下,决定通过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方式,对募投项目中的研发项目、新增研发设备及办公软件等部分项目内容,先行实施。同时缩减该募投项目建设总投资中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预备费投资相关的计划投资额度,待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手续取得后,再自筹资金,开展土地购入、厂房建设、装修等项目建设内容。

  5、 本次变更的具体内容

  “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20,8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该项目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5,500万元。因募投项目相关土地手续还在等待政府部门批准过程中,公司决定先行启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项目投资、新增研发设备、办公软件购置等部分项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对募投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调整:

  

  注:1.杭州爱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募投项目建设总投资从20,800万元缩减到6,550万元,缩减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仍为5,500万元,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3.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6、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和缩减投资总规模,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早日发挥募集资金对科创板公司研发项目的带动作用,可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项目运作的需要。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变更不涉及更改募集资金的用途,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将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良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并将原投资总规模由20,800.00万元缩减至6,55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实际需要,提高了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且变更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的议案》内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实际需要,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与缩减投资总规模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实际需要,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事项。

  一、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