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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51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11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1月21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52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53 。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54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信托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信托融资的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由于经营需要,向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6.5亿元信托融资,可分期提款,各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计划中融资成本范围。本次融资由我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部分股权提供质押。

  上述事项已由我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我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9.5亿元

  法定代表人:龙杰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银金融大厦1301-131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我司持股70%,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

  苏州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合并)如下:

  单位:万元

  

  三、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出质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 质押物:我司持有的苏州公司部分股权。

  2. 主债权本金:6.5亿元。

  3. 质押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质押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质押期间也作相应延长,且无需经过出质人同意。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我司以持有苏州公司的部分股权作为质押担保,有利于保障我司顺利获取融资,符合我司整体利益;我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本次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信托融资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52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司参股项目公司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保润”)由于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区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联合贷款共计30亿元,该笔贷款由厦门保润各合作方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我司持有厦门保润19.2%权益比例,拟提供不超过5.76亿元担保,同时厦门保润向我司出具相应金额的反担保函。

  我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1801室之一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厦门悦垦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

  

  经营情况:厦门保润正在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高林北路与金宝路交叉口西南侧2021P07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于2021年12月取得,土地成交总价99.6亿元,占地面积79,404.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4,210.85平方米,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截至2022年10月末项目尚未竣工,项目预计总投资135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106亿元。

  厦门保润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厦门保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被担保的主债权:厦门保润与各银行签订的共计30亿元开发贷借款合同中的19.2%部分(不超过5.76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扣除乙方享有的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高林北路与金宝路交叉口西南侧2021P0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价值后的金额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等。

  4.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为厦门保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合作各方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担保公平对等;本次担保有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五、董事会意见

  厦门保润经营情况正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厦门保润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正常发展,有利于我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不会对我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其他合作方综合实力较强,信用情况良好,按权益比例承担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向我司出具反担保,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我司在厦门保润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能密切跟进厦门保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我司将密切关注厦门保润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我司按合作比例为厦门保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2年10月30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1,293,214万元,占2021 年末归母净资产的396.85%;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30,070万元,占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的70.60%。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53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52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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