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事项。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14:5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08,577,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8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0,111,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5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465,6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0,985,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507%。
3、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76,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84,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9,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9,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83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审议本议案时,出于谨慎原则,出席会议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信用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合计为102,447,080股。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76,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84,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洪波、陈铭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9.8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52,648,939股减少至352,450,939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52,648,939元减少至352,450,939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彬、吴爱珍
联系电话:0713-6211112、17371575571
电子邮箱:gjyystock@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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