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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3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期权简称:顺丰JLC2

  2、期权代码:037315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11月24日

  4、预留授予数量:160.80万份

  5、预留授予人数:44人

  6、行权价格:42.431元/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顺丰JLC2

  2、期权代码:037315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2年11月24日

  4、预留授予数量:160.80万份

  5、预留授予人数:44人

  6、行权价格:42.431元/份

  7、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8、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②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9、 授予日:2022年10月28日

  10、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7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四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11、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本次激励计划规定不得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或不再符合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条件的;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2022—2025年的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本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归母净利润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营业收入;

  ③计算“归母净利润率”时,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个人层面考核如下表所示:

  

  ②核心骨干人员个人层面考核如下表所示: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实施内容与公司2022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内容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测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采用Black-Scholes模型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人才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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