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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11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11月23日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52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9月修订)(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年11月0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11月01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8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25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剩余4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进行授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0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6)。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 预留授予日:2022年11月01日

  2、 预留授予价格:1.84元/股

  3、 预留授予人数:24人

  4、 预留授予数量:252万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300万股,公司于2022年11月0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52万股,预留部分剩余4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实际认购过程中,24名激励对象共计认购限制性股票252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实际登记情况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上述比例计算基数以公司2022年10月31日股本总额1,403,492,444股为准。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锁定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5日出具了亚会验字(2022)第0131000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2年11月1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2年11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24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缴股款合计人民币肆佰陆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4,636,8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元整(?2,52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2,116,800.00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6,012,444.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406,012,444.00元。

  四、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25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52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36,8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公司按照相关估计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01日,授予价格为1.84元/股。

  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2)第01310007号)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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