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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S2022110000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可继续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2022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通过是对公司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认可,将有助于持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2年4月1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为1,586.87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2%。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二、重点补助情况介绍

  上表中第13项为公司在研的金草片项目获得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放的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依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该产业发展资金主要为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六稳六保”中的“压舱石”作用,促进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基础再造提升和产业链优化升级,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公司金草片作为在研中药新药1.2类,且已进入临床III期,符合《指南》中关于医药创新品种首试产奖励的申报要求,故荣获该发展资金。

  三、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公告中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资金1,086.87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资金5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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