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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冻结事项为以前期间股票轮侯到期的继续冻结,而非新增轮侯冻结所致。目前,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受到相关冻结事项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东股份本次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轮候冻结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本次轮候冻结基本情况如下:

  

  2.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贤丰集团及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贤丰”)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数量、占贤丰集团及广东贤丰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较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中的数量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 股东股份本次轮候冻结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函询后,根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的回函,贤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尚未收到与本次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经贤丰集团自查,本次轮候冻结所涉冻结事项系贤丰集团与深圳兴辽实业有限公司两个民间借贷纠纷。该两案原是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移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目前,该两案仍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兴辽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0月17日对贤丰集团的股票进行冻结,2022年10月17日冻结期限届满。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兴辽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1月22日继续对贤丰集团的股票进行续冻。因此,本次冻结事项为以前期间股票轮侯到期的继续冻结,而非新增轮侯冻结所致。目前的冻结情况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

  2. 目前,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受到相关冻结事项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查询数据;

  2. 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的往来函件;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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