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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遵循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11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体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6号3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燕波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利萍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张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议案 1、2、3)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 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朝先生、胡艺俊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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