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陶峰先生的辞职报告,陶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陶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陶峰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其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徐敏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徐敏武先生,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 2004年7月至2011年5月,宝时得机械(张家港)有限公司,任采购员、采购主管;2011年5月-2018年2月,江苏正大富通股份有限公司,任采购总监、连锁事业部总监、电商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自2018年2月起,任常州爱格智慧办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敏武先生尚有被授予但未解禁的19,600股限制性股票拟被回购注销,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徐敏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解散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凯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凯研”),解散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安徽凯研股份,并将择期处理安徽凯研的工商注销手续。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陆晓波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66,618股,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0,565,530股减少至70,198,912股,注册资本将由70,565,530元减少至70,198,912元。
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陶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鉴于陶峰先生辞职监事一职尚未生效,其任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监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高管候选人亲自出席并向董事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俊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高管候选人亲自出席并向董事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KAIDI ELECTRICAL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凯迪”)以现金方式对C?NG TY TNHH KAIDI ELECTRICAL INTERNATIONAL VI?T NAM(中文译名:凯迪电器国际(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国际”)进行增资,增资金额5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凯迪国际注册资本将由500万美元增加至1,000万美元,仍为新加坡凯迪之全资子公司。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建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及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陶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职,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现提名徐敏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亲自出席并向监事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陶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陶峰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监事前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论证后,公司拟终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经工作人员自查发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中回购注销股份数量有误,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1、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且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无法判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时解锁日股价的波动情况,且判断将无法满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拟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相关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三、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鉴于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740股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拟终止本次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除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7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3,878股。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7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6,618股。
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6元(含税),故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1.85元/股。
(1)本次因员工离职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85元/股。
(2)公司本次因终止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41.85元/股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3、资金来源及回购金额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根据回购单价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总额为15,342,963.30元(暂不包括按相关约定应支付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回购日确认的利息额为准),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在回购注销期间若存在由公司代管的现金红利,公司将予以收回。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表为准。
五、关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对于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部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将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判断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能够满足业绩条件的可能性,并据此在当年一次确认相关激励费用。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最终需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应终止执行。公司承诺,自审议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董事会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变动除外。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及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2020年激励计划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其所涉及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激励计划》及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5日
至2022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公司亦可能视届时江苏省常州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横崔路2号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电子邮箱:zqb@czkaidi.cn
联系人:陆晓波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66,618股,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0,565,530股减少至70,198,912股,注册资本将由70,565,530元减少至70,198,912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同意聘任张俊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鉴于陶峰先生辞职监事一职尚未生效,其任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监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俊生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陶峰先生,198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历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营销中心渠道管理员、高级客户经理,区域部主任,政企高级客户经理。自2021年7月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经理;自2022年5月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陶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陶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俊生先生,1975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历任郑州金城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会计;河南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鸿威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俊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张俊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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