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码:临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参与了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明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王涛、鲁仲兰、成都未名博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先锋绿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先锋绿能100%股权。
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重组交易进程已较大程度滞后,且后续工作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交易终止协议》,并与各相关方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服务协议的终止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2-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不超过 45万元(含差旅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2-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在披露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同时发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码:2022-041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2年 11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四川省明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王涛、鲁仲兰、成都未名博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绿能”)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主要工作
公司因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年 7月 1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22 年 7月 18 日披露了《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9)。
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22-028号)。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7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回复工作。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0)等相关文件。因疫情防控原因,人员安排及出差受限,针对先锋绿能的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本次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有关问题回复的核查意见亦需履行相应程序,截至上述问询函回复出具日,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尚未出具,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未同时披露。
在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后,2022年9月5日,公司同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第二次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披露的《同达创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回复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临2022-035)等相关文件。
自公司首次披露重组预案至今,公司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至少每30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2-037、2022-038)。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以来,上市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重组交易进程已较大程度滞后,且后续工作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本次交易。
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交易终止协议,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双方均不存在违约行为,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交易终止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2022年8月2日)至公司披露本公告之日(2022年12月1日)。
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上市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的结果,不存在潜在纠纷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2)。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 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码:临2022-043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管云鸿、杨荣华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中审众环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合伙期限:2013年11月0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客户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9年1月1日至今,中审众环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吕方明,中国注册会计师,本项目合伙人,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4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玉北,中国注册会计师,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3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吕方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玉北、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吕方明,最近3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玉北,最近3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最近3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45万元(含差旅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 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45万元(含差旅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3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3日
至2022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 12月 1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0上午10:00~11:30,下午1:00~4:00。
(三)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传 真:021—52383317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玉宝
电话:021-61638809;68871928
传真:021-58792032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须佩戴口罩并出示随申码,随申码为绿色并持有48小时内核算阴性证明方可进场。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码:临2022-042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
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12月 5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文字互动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定于 2022年 12月5日(星期一)15:00-16: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就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本次说明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本次终止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 12月 5 日(周一)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牟柏强)、董事会秘书(薛玉宝)
2、交易对方代表、标的公司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陈文俊、荆天启)
3、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安信证券:樊长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说明会,请有意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 2022 年 11 月 2 日 17:00 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周亮
电话:021-61638853
邮箱:zhouliang@cinda.com.cn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及时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码:临2022-045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参与了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明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王涛、鲁仲兰、成都未名博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先锋绿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先锋绿能100%股权。
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重组交易进程已较大程度滞后,且后续工作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本次交易。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交易终止协议》,并与各相关方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服务协议的终止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不超过 45万元(含差旅费)。
以上议案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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